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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现酒瓶里有苍蝇索赔1万 经调解赔偿三百

2008-09-03    

  福清市民江某某称在超市买了一瓶酒后,发现酒瓶里有苍蝇,便向厂家索赔1万元。2日,福清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对此事进行了调解。

  江某某投诉称,8月26日,他在福清某超市购买1瓶八珍追风酒。打开酒喝了几杯后,他发现酒瓶里有1只苍蝇。他与该酒的生产厂联系,要求赔偿。但他提出的赔偿1万元的要求,与厂家所提出的赔偿金额差距太大,厂家没有同意。

  江某某于是又找到该酒的经销商索赔。2日,江某某和经销商代表一起来到福清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,要求调解。由于酒瓶盖已经打开,无法鉴定,经12315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,经销商同意赔偿江某某300元,消费者不再追究此事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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