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栽花 种草 植树 治龙江 福清建设宜居城市

2008-09-24    
栽花、种草、植树、治龙江,把咱福清也建设成为花园一样漂亮的“宜居城市”。记者昨日从福清市园林管理处获悉,为把福清市建设成为“宜居城市”,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制定的园林城市评选标准,福清市结合自身绿化实际,积极筹备创建省级园林城市,以提升城市品位。

  据了解,根据2008年上半年城市园林绿化统计,福清市建成区总面积24平方公里,城市人口23万;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936公顷,绿化覆盖率达39%;建成区绿地面积达823公顷,绿地率达34.5%;城市公共绿地面积223.1公顷,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.7平方米。

  福清市积极创建省级园林城市,是定位在省会南翼“宜居城市”基础上,以母亲河龙江为依托,构建“显山露水”城市园林特色的自然环境。

  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同时,福清市加强龙江沿岸景观建设。龙江两岸滨江公园(含体育园),是福清市在龙江旁打造的首个生态型公园,目前,已开始启动建设。该园东西向贯穿中心城区,跨越石竹、宏路、音西、玉屏、龙江5个街道,规划面积约6·48平方公里。

  据悉,在加大城区绿化建设的同时,福清市在提高市民绿化意识方面,将继续实施适龄公民“全民义务植树卡”制度,落实公民义务植树责任制,以促进全市园林建设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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